关于申报2021年度军民融合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来源:市军民融合办 发布日期:2022-04-27

关于申报2021年度军民融合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市)军民融合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沈融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沈阳市支持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申报指南》(附件)。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胶装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

3.各单位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将初审意见纸质版及申报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我办。

 

联系人:杨涛  

电话:83465630  18704041120

 

附件:2021年度沈阳市支持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补助申报指南

 

 

               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