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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军民融合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来源:市军民融合办 发布日期:2022-04-27
关于申报2021年度军民融合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市)军民融合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沈融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沈阳市支持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申报指南》(附件)。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胶装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
3.各单位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将初审意见纸质版及申报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我办。
联系人:杨涛
电话:83465630 18704041120
附件:2021年度沈阳市支持军民融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补助申报指南
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