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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民口工业企业 军品配套额增加值资金补助的通知
来源:市军民融合办 发布日期:2022-03-16
关于申报2021年度民口工业企业
军品配套额增加值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市)军民融合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沈融办发[2019]2号),我办现开展2021年度民口工业企业军品配套额增加值补助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完成辖区内企业申报和初审工作,并出具初审意见(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请于9月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刻光盘)和初审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我办。
联系人:杨 涛
电 话:83465630
附 件:1.2021年度民口工业企业军品配套额增加值补申报指南
2.2021年度民口工业企业军品配套额增加值补助汇总表 (此表由各地区军民融合办汇总填报)
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