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军工资质认证 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委军民融合办 发布日期:2022-04-27

关于开展2021年军工资质认证

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军民融合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沈融办发〔2019〕2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更多民企参军,做大军民融合发展增量,现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取得或到期重审通过取得相关军工资质认证(以证书日期为准)的在沈企业(单位)开展补助申报工作。

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指南,请各单位务必做好企业摸底统计和申报工作,应统尽统,一次到位,最大程度让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军工资质认证补助申报指南

   2.****区、县(市)军工资质认证补助汇总表

 

            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联系人:余华,23349610  130792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