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国防)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指南

级别:
地方级
资讯行业:
其他
发文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8-09-28
影响范围:
北京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淀区推进科技产业军民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2018-07-13 00:00:0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淀区推进科技产业军民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推进科技产业军民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0日

海淀区推进科技产业军民融合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有关讲话精神,结合北京市《建设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行动计划》,推动海淀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探索适合海淀区特点的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军地资源融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现状

(一)形势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坚持需求牵引、国家主导,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在国家层面,《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的战略部署。在北京市层面,《关于加快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海淀区推进军民融合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指明了发展方向。海淀区作为中关村核心区,是全国创新要素最集中、创新成果最丰富的区域,肩负着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的使命,应承担起探索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路径的历史责任,努力推进区内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我国军民融合式发展探索新经验、做出新示范。

(二)发展基础

海淀区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布局的重点区域之一,具有良好的军民产业发展基础。区内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基础性、前沿性、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承担了大量国防科技研发任务。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创新性强。

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区委、区政府加强与军队、军工集团的战略合作,积极探索推动军民融合的“海淀经验”,形成新的工作机制和合作模式。我区已与二炮装备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联合成立了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联合成立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在全国率先开展军民融合基金支持模式的探索。

(三)存在问题

海淀区具有军民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但面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对军民融合底数不清,缺乏对区内军民融合发展情况的全面掌握,亟需开展对军民融合发展要素和环境的系统性调研归纳。二是军民融合体制机制不健全,还处于摸索成型阶段,需要加紧研究完善和推进落实。三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协同能力不足,在要素集聚、协同创新、辐射带动、环境优化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产业聚集度、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切实贯彻北京市《建设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行动计划》,以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为出发点,以提升军地协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动军转民、民参军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挖掘区域创新资源丰富的优势,借助高新技术产业聚集优势,创新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高融合层次,打造具有海淀特色的军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助力核心区早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发展原则

1.需求牵引。以军事需求和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以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向信息化方向发展要求为契机,发展相关产业及特色产业,实现军工经济与区域经济的深度融合。

2.聚焦重点。聚焦海淀区军民融合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现阶段军民融合发展中的瓶颈和主要矛盾,优先在海淀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键环节和优势领域寻求突破、取得成效。

3.协同共赢。统筹军地创新资源,形成军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良性互动、融合发展格局,确保国防现代化建设从海淀区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技术支撑和发展后劲,确保海淀区经济建设从国防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创新驱动和产业支持,实现军民兼容、双赢发展。

4.示范引领。依托海淀区军工资源、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优势,充分用好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强势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发挥海淀区军民融合示范引领作用,践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部署,探索军民融合的新路子和新经验。

(三)发展目标

到2016年,把海淀区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引领作用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立一套具有海淀特色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出符合海淀实际的军地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模式,进一步完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形成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三、重点工作

(一)建库编录,夯实区内军民融合发展两大基础

1.建立“军转民”和“民参军”资源数据库。全面调研梳理区内重点“民参军”企业资源信息,挖掘企业资源优势及转化潜力、及时跟踪企业的政策诉求,建立海淀区军民融合资源数据库。

2.定期发布海淀区军民融合资源目录和“军转民”、“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布《海淀区军民融合资源目录》,重点内容包括区内民用设施设备、科技信息、条件平台等创新资源情况和开放共用共享情况;每年定期发布海淀区《“军转民”技术项目推荐目录》和《“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推动供需信息的渠道畅通。

(二)军地联动,搭建军民融合发展的五大平台

1.构建协同创新研发平台。加强基础科研条件军民共建共享,建设完善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科研条件平台。推进军地共建共享国家重点实验室、测试验证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研究平台和科研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军事科研院所(大学)、军工集团公司所属实验室面向社会开放。

2.引进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积极推进北京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应用中心落户海淀,充分发挥海淀区自主创新策源地优势,以科技园区及产业基地为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承载区,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方式,探索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借鉴意义的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模式,构建国防技术向民用领域的合理流动的渠道。

3.扩充产品和技术采购平台。全面协调推进与各军种装备研究院在军事采购、产业支撑和科研攻关等领域的合作。建立面向相关军种的产品和技术采购平台,推动区内高新技术产品与军队装备需求的对接;在海淀区开展《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等质量认证改革的试点工作,构建区内企业“民参军”的绿色通道。

4.建立军民供需对接平台。围绕促进海淀区军民科技成果信息合理共享、资源有效利用、技术高效转移的需要,建立起以信息获取、管理、分析、技术产品专家评估、信息发布与交流、决策咨询等为核心功能,规范统一、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技术、产品、企业、项目等信息的有效管理与高度共享。

5.创新军民融合展示平台。立足区内“军转民”和“民参军”的发展需求,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展示形式,建立海淀区军民融合展示平台。对外定向开展“军转民”科技成果、“民参军”优势技术和产品等的常态化线上展示,并依托展示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军地产品与技术展示的实体交流会。

(三)优化布局,建设军民融合八大创新基地

建设军民融合创新发展集聚区和特色园区,构建布局合理、多园发展、各具特色、整体协同的高效发展格局。

1.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中关村国防科技园、中关村航天科技创新园、中关村航空科技园、北航国际航空航天创新园、中关村科学城信息服务创新园等专业特色园区建设,打造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研发聚集区,成为服务于国防建设的高新技术研发和企业培育核心载体。

2.引导形成一批军民融合特色园区,带动相关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依托永丰产业基地,建设北斗与空间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推进东升(国防)科技园建设,促进军用技术成果落地转化;依托解放军总医院科技园  ,打造北京抗体医药中试基地和转化医学平台。

(四)聚焦重点,打造七大特色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海淀区自主创新优势,依托“6+1”核心产业基础,选择与军工技术同源、工艺相近的产业领域,推动一批军民两用重大科技成果服务于“6+1”核心产业发展,形成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1.北斗及空间信息服务军民融合产业集群。一是重点推进北斗导航定位技术、高精度授时和测量技术、芯片技术、机载导航系统技术和船载导航系统技术的军民两用发展,打造卫星导航技术军民融合产业集群。二是重点推进航空高分遥感数据采集技术在军事、应急、测绘领域中的应用,遥感技术在军民两用气象卫星接收处理设备开发、生产与保障服务领域的应用以及遥感测量技术在军事和民用工业领域中的应用,打造遥感技术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2.信息安全军民融合产业集群。重点推进军队军工可以转民用的先进技术在海淀区的引入转化和产业化,带动海淀区信息产业发展;推动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研发,在新的形势下保障军地网络空间安全;推进黑客攻防、网络入侵监测防护和信息防泄漏等技术保障国防信息安全,打造信息安全产业集群。

3.网络通信军民融合产业集群。重点推进无线通信技术、宽带无线接入技术、指控系统与装备技术、通信干扰技术、高温超导滤波技术等军民信息通信先进技术在国防军工领域的应用,提升军队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打造网络通信产业集群。

4.集成电路设计军民融合产业集群。重点推进民用微波/毫米波射频集成电路组件在航空和航天领域的应用;突破CPU、存储器等高端通用芯片产品的关键技术,在军用和民品领域实现对高端通用芯片产品的进口替代,打造网络通信产业集群。

5.新材料军民融合产业集群。重点推进先进金属新材料技术在航空发动机精铸件等军民融合领域的应用,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

6.虚拟仿真技术军民融合产业集群。重点推进虚拟仿真技术在武器技术仿真、武器系统仿真和作战仿真等中的应用,打造虚拟仿真技术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7.生物医药军民融合产业集群。重点推进生物医药技术在保障部队战斗力和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中的应用,发挥生物医药类科技成果的军事和社会保障效益,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五)市场运作,培育军民融合的三类服务体系

1.加快建设军民融合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建立适应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市场服务、投融资服务、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工程适应性研究等创新型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各类中介机构参与开发共建军民融合科研条件平台、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产品和技术采购平台、供需对接平台和进展展示平台,为“军转民”和“民参军”提供中介服务保障。

2.重点培育军民融合的行业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军民融合的有关政策及海淀区大型军工企业集中、管理协调部门较多等特点,把建立军民融合产业联盟作为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新路径。通过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建立完善的军、地、企三方信息沟通渠道,促进军工单位与非军工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及军民技术的共享和双向转移,实现军民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产品设计制造到技术和产品采购的全面有机结合,通过资源互补形成较大的合力,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海淀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3.同步建设国防科技教育培训体系。与国防大学合作共建国防大学教学基地,制定国防大学科技教学点线路,推介海淀区高科技成果。依托国防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技术交易所,联合开展国防知识产权培训工作。面向军队、军工企业开展国防知识产权的保密、解密,使用权、收益权、许可权的归属以及激励机制等培训工作,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在区内合理转化和应用;面向“民参军”企业开展准入渠道,知识产权保护,申办程序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国防通信网设备器材进网许可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保密资格审查认证证书等资质获取的培训工作,推动区内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

(六)立足长效,探索和完善具有海淀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四项机制

1.建立具有海淀特色的军民深度融合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北京市、中关村已经构建的军地协调机制,吸引更多的军地对接平台落户海淀区,探索海淀区面向国防科技协同创新的军民深度融合协调机制。

2.优化“军转民”和“民参军”项目发现、储备、推介机制。依托区内军工集团已有军民融合平台,选择符合海淀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搭建“军转民”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列入储备库中的项目给予落地产业化的优先支持。鼓励民口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项目,经相关领域专家评审合格后,进入海淀区民参军项目储备库,优先推介应用。

3.构建高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海淀区科技创新的优势,探索构建军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搭建国防成果转化应用中心和军民需求对接平台,在促进海淀区民口单位的优秀科技成果大量应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同时,也促进军队、军工集团优势成果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

4.完善跨区域的军民通用领域的产业布局与资源整合机制。利用首都功能定位调整和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契机,发挥科技资源优势,立足海淀园区域外及京外省市区分园,调整区内军民两用产业布局,创新利益共享模式。强化海淀园的创新功能,区内军民两用产业以总体设计和科研为主,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发展方式;发挥分园的产业承接功能,完成海淀园军民两用产业主要生产能力和生产线的转移。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制

建立健全军地会商工作机制,由海淀区委、区政府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成立推进军民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海淀区军民融合工作。依托海淀园管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推进军民融合工作发展的落实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评,从严管理,确保工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同时,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计划的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

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资源共享、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土地利用等方面,对军民融合产业优先落实相关政策。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信息交流、金融服务、资质认定、综合配套保障等方面,对军民融合产业优先办理、优先安排、优先支持。在财政支持方面,以军民融合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军事采购为支持重点,设立专项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持续参与。

(三)强化保密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安全的战略高度,提高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从源头上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落实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在工作中强化涉密载体管理,对涉密信息进行全流程管控,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安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泄密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印发